《湖南省促进星创天地发展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解读

  • 发文日期:2017-06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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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,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。为推进我省星创天地健康可持续发展,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,2017年6月9日,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《湖南省促进星创天地发展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湘科函〔2017〕68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现解读如下:

  一、制定背景和依据

  2015年以来,为贯彻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刚要》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32号)、《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7号)、《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47号)等文件精神,国家科技部提出打造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——星创天地,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、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,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,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,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、专业化、便利化和信息化。2016年7月,科技部下发了《发展“星创天地”工作指引》,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星创天地的目的意义、工作思路、基本条件、服务功能、保障措施等5方面内容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,打造一批“星创天地”。

  为了深入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构建和完善农业农村创业孵化生态体系,推动我省星创天地科学建设,健康可持续发展,动员和鼓励科技特派员、大学生、返乡农民工、职业农民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深入我省农村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《办法》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《办法》共5个章节,现就主要内容说明如下:

  第一章 总则

  提出了星创天地建设的背景意义、定义内涵和建设原则。

  第二章 服务功能

  明确了星创天地重在完善和提升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服务,营造低成本、专业化、社会化、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,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应具备集聚创业人才、技术集成示范、创业培育孵化、创业人才培训、科技金融服务、创业政策集成等6个方面的服务功能。

  第三章 认定条件及程序

  提出了包括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、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、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、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团队、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等5个方面的认定条件。同时,省科技厅每年受理湖南省星创天地认定申报,经申请、推荐、评审、考察和公示后,认定“湖南省星创天地”并授牌。鼓励发展运营良好的省级星创天地牵头组建星创天地联盟。

  第四章 管理与扶持

  明确了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单位、推荐单位和实施主体的相应责任。对省级星创天地从5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措施:一是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,二是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,三是鼓励创业团队、创业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,四是人才和智力支持,五是网络化服务支持。

  第五章 评价与考核

  提出了建立星创天地考核评价制度。省科技厅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,组织对省级星创天地(试点)实行年度考核评价,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。评价考核结果也是政策性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  附件:关于印发《湖南省促进星创天地发展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